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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壹書中的「神(上帝)觀」|禱告會歸納式信息
2021-01-27
經文:何西阿書6:3(新譯本)
「3讓我們認識,竭力追求認識耶和華。他必定出現,像晨光一樣,他必臨到我們,如雨水一般,又像滋潤大地的春雨。」
一、前言
約翰壹書不只論及「生命之道」──三位一體神的聖子主耶穌:<1>他是從起初就存在(約壹1:1)<2>他是與父神合一的(約壹1:2)<3>他是在歷史上彰顯(約壹1:2)<4>他是存到永永遠遠(約壹1:2)<5>他帶來滿滿的果效(約壹1:3-4),約翰壹書也論及我們所信的聖父上帝。
二、本論:約翰壹書中的「神(上帝)觀」為何?
1.神是原有者(約壹2:13)
約壹2:13「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(新譯本:你們認識太初就存在的那一位。)」聖經中的「起初」或「太初」(約1:1)二字,乃「無始之始」之意,亦即「自有永有」(參出3:13-14),其直譯是「我是我所是(I am that I am)」,「是」即「存在」,此名稱乃指:神是他自己存在的「因」,並非另有所源。
2.神是父(約壹3:1-2)
約壹3:1-2「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,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…我們必要像祂。」神是父:祂是基督的父,也是人類的父。前者屬神三位一體論,後者又分兩方面:就創造的意義而言,神是全人類的父;就救贖的意義而言,祂是基督徒的父。
3.神是愛(約壹4:16)
約壹4:16「神就是愛,活在愛裡的人,就是活在神裡面,神也活在他們裡面(新普及)。」「神就是愛」,這是聖經中最偉大的宣告,也是基督教信仰的中心和基礎。愛是神的本性,愛與神本身是不可分割的,這愛的本性貫穿在神一切的本質和作為,如創造、護理與救贖之中。
4.神是光(約壹1:5)
約壹1:5「神就是光,在祂裡面毫無黑暗(新普及)。」光乃與黑暗成對比,光代表真理(約3:21)、美善事物(雅1:17)、生命(約1:4即”人的光”──正如沒陽光就沒生命)。
5.神是靈(約壹3:24)
約壹3:24「我們所以知道神住(活)在我們裡面,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。」神藉著祂的靈與我們同在,神的靈同在就是神同在,約4:24更清楚提到「神是靈」。
6.神是真實者(約壹5:20)
約壹5:20「神的兒子已經來到…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,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。」神是「那位真實的」即「真實者」,此字眼至少含有三種意義:就是提及➀神是實存的──祂乃萬有之源,萬有靠祂而存在➁神是真理(參約14:6)➂神是信實的──在祂所造天地萬物大自然方面,祂的信實(自然律)永不改變;在倫理道德方面,祂的慈愛、公義、聖潔等,永不改變;在祂所應許聖經的話語方面,也是信實可靠永不改變。因此,我們不但應當認識這位「真實者」,更要「在這位真實者的裡面」(參約壹5:20),與祂融合為一,這才是最真實的信仰。
7.神是我們的歸宿(約壹5:20)
約壹5:20「神的兒子已經來到…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…這(祂)是真神,也是永生。」這節經文提及,神在基督裡賜下永生,亦即永遠的歸宿。人生分今世和來世,而神是這兩者的依歸,今生今世是短暫的,但來生來世是永遠的。永生帶來永恆的價值觀,神既是人永遠的歸宿(參詩90:1),那些與他有生命關係的人,就有永生與歸宿,反之亦然。
三、結論
正如「最大的事」這首短歌第一節提到:這一生中最大的事是認識祢。當我們愈認識神是怎樣的神,就愈看到神是如何恩待吾人,是吾人不配得的;因此,祂配得我們一生來愛祂、服事及傳揚和見證祂,直到永永遠遠,阿們。